(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湖北日報訊 (記者汪菁華、通訊員黃姍、鐘衛華)近日從湖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湖北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2025年)。新版藥品目錄較2024年新增114種,共涵蓋藥品3253種,其中,西藥部分1446種,中成藥部分1335種(含民族藥95種)。
與此同時,政策待遇的銜接也更加順暢。對于用于門診特殊疾病治療且適應癥支付范圍與門診特殊疾病病種一致的“單獨支付”藥品,將直接按門診特殊疾病待遇執行,參保患者使用這些藥品發生的合規費用,還可納入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范圍。對部分有多個適應癥的“單獨支付”藥品,用于門診特殊疾病治療的部分按門診特殊疾病政策執行,用于其他疾病治療的部分則繼續按“單獨支付”政策執行。與此同時,所有“雙通道”藥品處方必須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各地醫保部門將加強對處方流轉全流程監管,在方便患者用藥的同時,嚴防欺詐騙保,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錢”。
此外,湖北也在積極打通與商業健康保險的銜接通道。對《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內的藥品,掛網和配備工作原則上參照醫保談判藥品執行,為更多創新藥進入醫療機構創造條件。這類藥品醫保基金不予支付,不計入定點醫療機構基本醫保自費率和集采中選可替代品種監測范圍,其應用病例經審核評議后可由商業健康保險按約定支付。同時,湖北鼓勵普惠型商業健康保險、醫療互助等多層次保障主體參考使用商保創新藥目錄,在基本醫保“保基本”的基礎上,進一步補齊高額創新藥的保障短板。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信息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